「你這個時候不能離開」- 留人的技巧

人才養成四階段(選用育留)的最後階段就是留人。

故事主角一樣是曾共事的老闆D君,該事業部的離職率始終高達70%-80%,因此留人有時候變成常態。

當初我是透過獵才公司介紹加入此團隊,但剛進來時就感受到一種奇怪的氛圍,周遭同事都是剛進來兩三個月而已。而且有兩位較資深 (約八、九個月) 的同事也即將離開。終於第四個月後,我第一次提出辭呈。

 

D君一早收到我辭呈,非常衝忙地跑來找我談談。

D: 「你這時候真的不應該離開,而且這裡有很好的學習機會啊。」

: 「我覺得有些事情已經力不從心,使不上力了。」

D: 「我跟你說,獵才公司的合約是如果推薦來的人選三個月內離職,他們會免費再換一個人選給我們。但是,你這時候辭職已經超過三個月了啊! 這樣你能走嗎?

: …… (你是真的想留我,還是想逼我走啊?!)

 

馬雲說的好啊,員工離職不外乎「錢給少了,心委屈了」。我自己在慰留同仁的成功機率也不到30%,因為大多數人提出辭呈時,都是心意已決之時,絕非一早醒來突然的決定。若真要留下一個人才,如果不是多給錢 (通常最沒效的方式),就是讓他覺得受重視,畫大餅給願景。平常關注同仁多一些,絕對超過提辭之日千言萬語。

聽完D君的話,你還會想留下嗎?

「你去問他要不要留下來」- 用人的心態

人才養成四階段(選用育留)的第二階段就是用人。

故事主角一樣是曾共事的老闆D君,該事業部的離職率始終高達70%-80%

 

部門中有兩位APP工程師資深A君及菜鳥B君,為了降低人事成本,D君欲資遣B君,於是我就奉命與B君商談。

 

: 「不好意思,因為成本考量,公司想裁撤你的職缺。」

B: 「沒關係啦,我可以理解。不過是不是可以讓我多做兩個月,兩個月後我自己提辭職,公司不用付我資遣費。因為再做兩個月,我這工作就會滿一年,履歷比較好看。」

 

D君同意B君的要求,但他要B君現在就寫辭呈。原因是怕他兩個月後不辭職,要公司付他資遣費。B君也同意了。

 

幾天後,D君問我: B君的辭呈寫好了嗎? 趕快催一下,不然到時候他反悔跟公司要資遣費怎麼辦? 結果B君因為事情較多,拖了一兩周才寫完預計兩個月後離開的辭呈。因為此事,D君對我處理的進度不是很滿意。

 

結果一個多月後,資深工程師A君竟然主動離職了。也就是再過一個月B君如果也離職,公司就沒有任何APP工程師了。

 

此時,D君跟我說: 「你去問一下B君,看他要不要留下來。」

 

如果是你,你該如何跟B君開口呢? 最後,我並沒有跟B君說,因為我說不出口!

 

D君只把員工當「人力」看待,而非「人才」,他認為人離開頂多再找就有了,不需要花心思在這些人職涯發展,這樣的心態,公司離職率高達70-80%就一點也不奇怪了,不是嗎?

「這位長得滿漂亮的」- 選才的標準?

人才養成四階段 (選用育留) 的第一步就是選才。

接下來四篇,我以曾共事的老闆D君為例,說明為何該事業部的離職率竟高達70%-80%

當時我們正在大量招募業務,每天必須瀏覽大量的履歷表。對我而言,只有三個篩選條件: 有業務開發經驗、有銷售專業知識(有同業經驗更好),面談後能融入企業文化。有天D君拿了一份履歷給我,請我進行聘用流程。我一看這位並沒有做過業務、也沒有在同業待過,那只能期待面談後發現她是個有潛力的人。

 

: 「老闆,她沒什麼經驗耶,您談過了嗎?

D: 「有啊,剛剛面談過了。」

: 「她好像沒做過業務

D: 「這位長得滿漂亮的,儀表和談吐都很適合面對客戶。」

: 「喔,這

這位美麗的小姐只做了一天,發現做不來之後,第二天就說要離開了。

又有一次D君找了一位艷麗的人選,也被我拒絕錄用。原因是我面談後,覺得她無法融入這裡的文化。但D君仍堅持任用,後來這位艷麗姊也只撐不到一個月。

你一定不訝異,許多長官都把「選才」當「選妃」,如果有經驗、有能力又有外表,那當然是可遇不可求。不過若只是一昧地看照片選人才,結果大多是無法達成業績目標,更無法讓組織持續成長。 

以前我曾服務多年的公司有個規定,任何人選一定要三位面談的主管都同意才任用,只要有任何一人有疑慮就不考慮。選才的第一關就是要屏除偏見與私心,公正客觀的看待人選的經歷背景與能力,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能與企業的理念、文化契合,才能降低流動率,讓經營更穩定。別再只看到那些吸引人的照片,就馬上拿起電話了啊!

「就算我做不好,也不會被fire」

昨天聽到一位朋友C君聊到之前公司的情況,有點好笑但卻值得大家作為職場的借鏡。

C君之前服務於某個文創事業行銷部門,該公司提供一個知名的場地租借。有天某保養品廠商想來租借場地便與C 君接洽。該廠商希望C君提供5折的優惠價格,但C君說7折已經是底線,5折等於做白工無法配合,且C君將此email 副本給主管T君。

T君一看這品牌的保養品是他喜歡的,於是便「不小心」(因為T君不太會使用電腦) 『全部回覆』該email給廠商,同時行銷部全部同仁也收到此訊息 : 「OO廠商您好,我可以給你5折的場租,但你須給我OOO及XXX保養品一組。」

C君一看大笑不已但也難掩氣憤,於是將email轉寄給執行長。幾天後,C君被解雇了。

好吧,故事到這你知道為何文創公司的行銷主管T君竟然不太會使用電腦及email? 伸張正義揭發醜聞的C君為何被解職? 因為T君是執行長的親戚。

職場上你一定會遇見許多「錢多沒事離家近,位高權重沒責任」的高階主管,然後你會覺得憤憤不平,為何自己那麼辛苦努力,而這些人每年虧公司一兩千萬卻仍可穩居上位,甚至可以明言跟你說 : 「就算我做不好,也不會被fire」,想知道為什麼嗎? 接下來連續四篇,我將以親身經歷加上人才養成四階段 (選用育留) 來跟大家報告,您就會明白了。

最後提醒大家,在你想伸張正義前,搞清楚每個囂張員工背後是不是有什麼關係,以免誤觸地雷!

「這就是你不適合當主管的原因」

公司及老闆對員工的誠信,想當然肯定是很重要的。

我曾遇到兩個案例,雖然都是發生在我部屬的身上而非我自己,但卻足以寫成案例與大家分享。案例一是公司的業務經理C君要求加薪,老闆B君口頭承諾每月加薪3,000元,但須等他做滿一年後,一次發放36,000元。一年後C君要離職時,跟B君要求這36,000元,但老闆不認帳,還說因為C君要離職了無法給他這筆錢。最後C君向勞工局申訴,不過因為當初是「口頭承諾」,沒有白紙黑字,所以結果如何我就不清楚了。

另一個案例是公司來了一位新的業務經理A君,不知道是運氣好還是能力好,到任後的第一個月業績高出預期許多。結果依據已經公告的獎金辦法計算出來的業績獎金特別多。結果我的老闆Y君竟然將這個數字劃掉。

Y君: 「A君才剛來一個月怎麼可以領這麼多獎金!」

我 : 「但這是根據已經公告的獎金辦法算出來的啊!」

Y君: 「不行啦,頂多領1/3就很多了」

我 : 「如果您覺得太多,是不是修改獎金辦法後,下個月開始實施呢? 這個月既然已經公告,理應照公告辦法計算給他。」

Y君: 「這就是你不適合當主管的原因,完全沒有從股東的角度思考」

我 : 「………………..」

請問,當下個月修改新的獎金辦法並且公告之後,我還能相信嗎? 之後任何規定或辦法公告後,誰還能相信呢? 兩千年前商鞅為了讓大家相信他是玩真的,才會弄個徙木立信,如果老闆要求員工承諾達成業績,又怎麼能違背對員工的承諾呢?